今天是全市中小学报名开学的日子。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春学期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预收标准日前公布,此次公布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每生每学期10元。普通高中代收费标准分别为:高一年级560元、高二年级480元、高三年级370元,其代办范围包括:教材费(含磁带)、作业本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其中:作业本费每生不超过5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每生不超过10元。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限非毕业年级“一科一辅”、“一种寒暑假作业”,毕业年级可再增加一套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向学生推荐,并可为学生统一代购,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为学生代购或推荐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各县(市、区)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职业高中可参照普通高中标准执行,受专业影响需要分专业、年级制定不同代办费预收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物价、教育部门批准后执行。
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在收取费用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经学生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做到按学期据实结算,不得盈利,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要切实强化收费公示工作,不仅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还要在学校网站建立《收费公示栏》窗口,长期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优惠政策、投诉电话及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未经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查处。
民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参照此标准执行。